社会责任是社会法和经济法中规定的个体对社会整体承担的责任,是由角色义务责任和法律责任构成的二元结构体系。责任分为两种:第一种是指份内应做的事,如职责、尽责任、岗位责任等。这种责任实际上是一种角色义务责任或者说是预期责任。第二种是因没有做好分内之事(没有履行角色义务)或没有履行助长义务而应承担一定形式的不利后果或强制性义务,即过去责任,如违约责任、侵权责任等。
社会责任又可分为“积极责任”和“消极责任”。积极责任也叫做预期的社会责任,它要求个体采取积极行动,促成有利于社会(不特定多数人)的后果的产生或防止坏的结果的产生。消极责任或者说过去责任、法律责任,则只是在个体的行为对社会产生有害后果时,要求予以补救。
中国社科院2011年《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》提出的社会责任指的是从责任管理、市场责任、社会责任和环境责任等四个方面评价企业社会责任发展水平。
责任管理这一指标是指一个企业所制定的企业社会责任发展规划、反商业贿赂制度与措施等。
深圳欧博特科技有限公司是中国安防优秀企业之一。经过五年的发展历程,公司在经营规模不断壮大的同时,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、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,自觉地把企业社会责任融入到公司的战略、企业文化和生产经营活动中,努力构建和谐企业。
2011年2月,欧博特公司正式注册Oubter商标。欧博行将以此为新的起点,把全球契约及其十项原则纳入企业经营和文化,努力推进经济、环境与社会的和谐发展,致力于成为全球优秀企业公民的典范。
欧博特CSR 愿景
以道德的和可持续的方式开展所有的业务,保护和提升所有直接和间接为Oubter工作的所有员工的人权、健康、安全、福利以及个人发展
以对环境负责任的方式运作,致力于解决世界当前和未来的挑战
帮助所有的客户 – 内部和外部客户 – 利用各种机会改变世界,在全世界各地积极的影响社会
欧博特CSR 战略
在整个Oubter和供应链,基于行业的最佳实践,通过持续的学习和不断的提升,积极地发展、实施和改善CSR的符合性。Oubter的目标是长期成为全球的CSR领导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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